苏州集体户转独立户怎么办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口成为各城市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各一二线城市的抢人政策,使农村人口更快流向城镇。下面是小诺分享的苏州集体户转独立户操作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办理条件:苏州集体户口已经是苏州户口了,再迁入房产中是属于市内迁移,不受面积和其他条件的限制。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2、户口卡
3、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产为夫妻共有的才需要)
4、国土局打印产权查询单
5、一寸白底证件照
三、办理流程:
1、先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办理转出手续。
2、领取户籍登记表后,到房产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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