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是否能够申请积分入户?

      答: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积分户籍准入需要符合的必要条件中,其中一条是“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其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

  所以,租的房子除了公租房以外是不能申请积分入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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