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已经购房,是否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关于积分入学,很多人有疑惑的地方。首先,申请子女入读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在市区无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
第二,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在市区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包含一年。其次,关于时间节点,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0日,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排名名单公示时间,7月10日之前,积分入学排名统筹调剂名单公示时间,7月25日前。最后,关于申请地点,符合市区范围内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应当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0日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详细窗口地址可以关注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回复联系方式即可。
针对流动人口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已经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第一大类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分为三类:
1、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父母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苏州市已经购房,并且唯一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且在当年8月31日前已经拿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果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件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分为三类情况:
1、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房屋产权所有人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飞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参加汽车入学申请。
2、在苏州市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也就是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这一类的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但是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到房子的期房。这一类也必须参加基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