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积分落户苏州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注:由于苏州市区和吴江区分别适用不同的积分管理办法和计分标准,且吴江早于苏州市区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所以此政策不适用于吴江区。
申请条件:
1. 申请时在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18㎡)。
2020年度将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1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时申领时间超过1年,且同时近1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1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本人居住证原件;
3. 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 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6. 其他加分材料请尽量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