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租赁公租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苏州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进行提取申请,详情如下:
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3.如申请提取的职工为租房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友情提示
1.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2.职工租赁信息已经录入公租房数据库;
3.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确定。职工租赁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100元/月,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公租房且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配偶提取最高限额为2200元/月。
办理地点 点击查询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